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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b>第二十八回 花果山群猴聚义 黑松林三藏逢魔</b>
悟一子曰:《春秋正义》:“人臣事君,三谏不从,有放弃之礼。”盖不忍刑戮,姑放弃不用也。大圣三杀尸魔而遭贬,即三谏见疑而放弃,故三藏特弛金紧禁以逐之耳。此乃信谗远德,举措失宜。妇寺之仁也,而已流于残忍;愤激之气也,而或至于猖狂。谁为厉阶?惟佞之故。心君昏惑,而上下内外莫不扰乱阽危,深可悚惧!提纲“聚义”、“逢魔”之所由著也。义者,事之宜。群妖杀伤平民,不义甚矣!何以云“聚义”?盖上好仁而下未有不好义者。在上既以不杀妖魔为仁,在下自必以能杀良民为义。帅仁帅暴,则仿有机理,势之相召也。然则,群妖之聚义,非大圣聚之,三藏使之聚也;大圣之杀猎人,非大圣杀之,三藏使之杀也。聚之杀之,发于暴而由于仁,杀可止杀,而生适开杀,行恶于善之中也。聚之杀之,出于猴王,而成于八戒。诛妖为不仁,而聚妖可为义,寓善于行恶之内也。呜呼!天下事,恶固不可为,而善亦不可为;善固可为不善,不善亦可为善,有如是哉!
作者著其旨于“重修花果山”,以明用舍乖张、妍媸失实者,其弊必至上下之间附仁窃义,而倡乱作孽,罔所顾忌,其害可胜悼哉!行者贬回花果山而聚魔杀人,是犹反者顺而顺者复反,岂不大负如来一片收服婆心!大圣道:“千日行善,善犹不足;一日行恶,恶自有余。”虽大圣之追思,实三藏之自道也。自道自犯自遭魔,其受病之根,止在“听信狡性,纵放心猿”也。此“放心”二字,又与前说“放心”更进一层,非为恶去善之“放”,乃未能精察义理而认恶为善、认善为恶之“放”。非义精仁熟者不能体悉,非俗情尘见者所能肤窥。
篇中寓意之奥妙,设象之神奇,统以“黄袍郎”作骨,真贯至三十一回而倒射美猴王反花果山、着赭黄袍时也。金丹之道,以金为夫,以木为妻,调和作合,不可偏胜。今美猴遭贬而贪狼夺席,舍金公,用木母,颠倒错乱,是昔之开辟花果山而推献黄袍者,今遭贬花果山而逊位黄袍矣。何也?金衰而木旺矣。其中黄婆失陷,赤子逢危,大道已堕迷城,莫能振拔。猴王不得已,乃反本归原,聚义以图兴复,岂真能自适其适,恝然忘三藏哉!何谓“黄袍郎”?奎宿属木而克土。我克者为妻,土色黄,为黄婆;克我者为夫,木克土,为黄郎。“袍”者,木包土外而为黄土之衣,又黄袍加身,乘时行权之象也。其形容魔状,称“青脸蓝手”,总状木色之青。
夫唐僧既服金丹,而灵明忽昧,性堕迷城,是死中得活,而活中又趋死也。正如独处黑松林而昏昏闷闷,不觉倒走回头路,闯入黄壤恶地矣。那怪闻说是个和尚,呵呵笑道:“这叫做个‘蛇头上苍蝇,自来的衣食’”又呵呵大笑道:“我说是上邦人物,果然是你。正要吃你哩!该是我的食,自然要撞将来。就放他放不去,走也走不脱。”这等言语,俱是阐发“天堂有路不肯上,地狱无门闯入来”之意,即谚所云:“阎王不请,自来投到。”故将两个徒弟、行李马匹,一齐招出,而定魂桩上之肉,不几葬于贪狼腹中乎!
三藏已身莫保,而沙僧犹寻化斋人,贪求世味,正如呆子尚在梦中,懵懵懂懂,不知早已失却主人公也。寻至“碗子山波月洞”,方知是妖山,如饮食之器而载吸其舌。洞为“皮”、“月”之薮,而破烂肢体,诚为人肉出产之乡,亦为人肉归宿之地也。成乎主者反乎上,出乎尔者反乎尔。彼方思食我之肉,我转欲化彼之斋,世间呆子若个省悟,急须狠下手,与老魔头一场厮杀。
估计没有人能想到,沈宴通过科普历史故事,在三万年后的克苏鲁,机械,蒸汽,深渊,群星的时代活得风生水起。 “三万年后的人类喜欢干什么?” 沈宴:“他们喜欢考古。” “汉代陶俑,魏晋碑刻,盛唐瓷器,宋时字画,明清仕女图……” “他们崇拜先祖的力量,通过召唤古老文物中,83个王朝,408位帝王,无数古往今来英雄的英灵,对抗污染物。” 对沈宴来说,这里简直就是天堂,别人通过佩戴文物三年五年数十年来召唤其中的英灵,他通过讲述这件文物的历史故事就可以达到相同的目的。 他是这个时代最了不起的云游诗人,历史的传唱者。 “还有,这里的男人,强壮得如同野马,高大得如同雕刻,血气方刚,一点也经不起挑逗。” 沈宴啃着比石头还硬的麦饼,住着废弃的仓库,在厄运和诅咒之中,口水直流地畅想着未来。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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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白切黑纯情美攻(方应琢)X恶毒直男帅受(秦理)】 我从小在山区长大,18岁那年,我遇到一个来镇上拍毕设的大学生。 那人叫方应琢,暂时借住在我家,从那天起,他就变成了我最讨厌的人。 讨厌他那张雌雄莫辨的漂亮脸蛋,讨厌他说话轻声细语,讨厌他身上的淡淡香气,讨厌他送我的太妃糖和昂贵相机。 这一切都让我觉得又虚假又恶心。 毕竟他是鸿鹄,我是燕雀,我们本不同路,也不需要结局。 * 几年后,我与方应琢偶然重逢,却被他撞见我与陌生的男男女女纠缠。 酒吧的暧昧灯光下,方应琢看着我,目光晦暗不明。 我笑道:方应琢,都来这种地方了,就别装得清清白白吧。当年玩玩而已,你怎么还当真了? 他却一把夺下我手中酒杯,声音毫无温度:秦理,我陪你接着玩玩。 * 对方应琢,我艳羡过,嫉妒过,也曾想过将他拉下神坛、拖入深渊,与我一同沉沦。 可我早该有所预料,我何尝不是主动戴上镣铐,困住自己,再也无法挣脱。...
司辰一直觉得自己是个普通人。 除了运气差一点,长得好一点,总能以血肉之躯顺利逃生外,没有任何特别。 但他周围人似乎不这么觉得。 幸存者A:我是天梯上有名的进化者,然而点亮的是机械文明科技树。误入灵异副本后,我以为自己要完蛋。结果被司辰救了。 幸存者B:我出身世家财阀,家里给我买了很多基因进化药,我以为我能神挡杀神,结果被司辰揍了。 幸存者C:我来自深渊,是混沌的造物。我此前信仰神,此后信仰他。 总结:#这男的,有点东西# * 刚完成改造时,司辰的世界总是血红一片。 他看不见光和颜色,听不见声音,闻不见味道,梦里是奇怪而高的天空。 有人问他:后悔吗? 司辰回答:“绝不。” 施舍和怜悯不是力量,刀才是。 ** 备注: 1.故事发生地点不在地球,无任何地域投射,请不要进行无端联想。主角说中文是因为作者不会外星语。 2.包含元素较多:赛博朋克、克苏鲁等等。伪无限流。 3.作者微博:小七流 4.主受。HE。攻是季楚尧。 5.封面画手:叉人睡不醒...
某个炎热的下午,周夏夏放学回家,看见一个男人从楼梯下来。他很高,腿很长,而且长得极好看。周夏夏觉得眼熟,试探地叫了声“小叔叔?”周寅坤正卷了袖口遮住碍眼的血迹,居然听见有人管他叫叔叔。...